簡單的股權協議書
簡單的股權協議書(素材10篇)
協議能夠解決合作中可能出現的各種問題,保障雙方或多方的利益和權益,進而促進相互之間的合作與發展。簡單的股權協議書怎么才能寫好?這里分享一些簡單的股權協議書,方便大家學習。
簡單的股權協議書篇1
轉讓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__________________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________公司")為一家依照中國法律在中國境內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公司注冊資本總額為___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現甲方全體股東將其持有的該公司100______________%的股權以人民幣________萬元的價格轉讓給乙方,公司及全體股東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召開股東會,通過了本次股東權轉讓事宜。
2、公司原股東一致同意并且確認放棄對上述轉讓股份的優先受讓權。
為此,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雙方就本次股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條款: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________公司"原股權結構及持股比例
1、公司的原股東及持股比例分別為: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注冊資本總額為___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其中:__________________
(1)出資________萬元,占注冊資本______________%;
(2)出資________萬元,占注冊資本______________%。
2、乙方指定、兩人作為股權變更登記股東,股權變更登記后將持有________公司______________%的股權;將持有________公司______________%的股權。乙方及兩名登記股東作為一致行動人、共同受讓人(證件資料詳見附件一)。
第二條"________公司"基本概況及現有資產概況
(一)公司基本情況"________公司"為在中國境內乙方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________萬元人民幣,經營范圍是房地產開發與銷售。股東為法定代表人,公司注冊地址為: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公司"現有資產
1、________公司名下基本情況如下: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擁有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用地,使用面積為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土地使用權號,原土地出讓年限為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
2、甲方承諾并保證上述資產及該宗地已取得手續的真實性、合法性,并保證上述資產權利清晰,無任何權屬糾紛。并保證________公司對外無任何經濟糾紛,如發生一切經濟和其他法律責任均由甲方承擔。
3、甲乙雙方已經對土地的狀況做必要的查看,并到房產、規劃、土地管理部門進行了必要的了解。
4、甲乙雙方共同委托審計機構對________公司股權轉讓前該公司對外的債權債務進行審計,若審計報告結果顯示________公司對外持有債權的,債權全部歸甲方股東所有;________公司外尚欠有債務的(包括但不限于債務、債務利息及違約金),債務均由甲方承擔清償責任,且在甲方清償完畢該部分債務前,乙方有權暫不支付相應數額的股權轉讓款直至甲方將該部分債務清償完畢止。
第三條股權轉讓價格、支付方式、股權轉讓流程
(一)股權轉讓價格
在綜合考慮________公司目前的經濟狀況等因素的基礎上,甲乙雙方經協商確認,甲方全體股東將其持有的________公司100______________%的股權以人民幣________萬元的價格轉讓給乙方。
(二)股權轉讓款支付方式及股權轉讓流程
1、乙方于本協議簽訂后_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________萬元至甲乙雙方設立的共管賬戶。乙方支付上述款項后_______個工作日內,甲方將________公司51______________%股權及法定代表人變更材料遞交工商局,甲方完成股權及法定代表人變更登記后_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將________萬元股權轉讓款解除監管并劃轉至甲方相應股東名下。
2、在將上述51______________%股權變更資料提交工商局當日,甲乙雙方辦理________公司及土地相關資料的交接(所辦理交接的土地及________公司相關的資料清單詳見明細表)。甲方將上述51______________%股權變更資料提交工商局后30日內為________公司債權債務公示期。
3、債權債務公示期滿后_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支付剩余________萬元股權轉讓款至雙方共管賬戶。乙方支付剩余款項后_______個工作日內,甲方將________公司剩余49______________%股權變更材料遞交工商局,甲方完成剩余股權變更登記后_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將________萬元股權轉讓款解除監管并劃轉至甲方相應股東名下。
第四條交接、確認
1、51______________%股權轉讓手續遞交工商登記部門之日,甲方應當將________公司的現有公司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土地資料交付給乙方,由乙方辦理開戶許可證、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的變更手續。
2、甲乙雙方的資金共管賬戶收到乙方________萬元股權轉讓款之日,甲乙雙方共同將________公司原印X全部交由指定第三方封存,甲方將法定代表人變更登記為乙方后,由乙方重新制作新印X,公司原印X全部予以銷毀。雙方同意________公司以原印X簽訂文件所負的債務及所持債權均由甲方承擔和持有,包括審計機構出具審計報告未審計到的債權債務;________公司以新印X對外簽訂文件所負的債務及所持的債權均由乙方承擔和持有。
3、雙方確認: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股權轉讓價款后即可獲得股東身份,乙方按其在公司持有的股權比例享受股東權益并承擔股東義務。
第五條股權及法定代表人變更登記產生的稅費的承擔
甲方應按本協議約定負責向工商登記主管部門依法辦理股權變更及法定代表人變更登記手續,乙方予以協助或配合,股權變更登記所需的稅費由雙方按照法律規定各自承擔,乙方受讓上述股權后。由新股東會對原公司章程、協議等有關文件進行相應修改和完善,并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六條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按照協議約定完成本次股權轉讓的全部股權變更登記手續,并依法承擔相應稅費。
2、股權轉讓后,甲方應按協議約定將"________公司"所有相關文件材料以及土地項目的相關材料手續移交給乙方。
3、甲方應按協議約定,承擔"________公司"的相應債務,享有"________公司"的相關債權。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應按協議約定支付股權轉讓價款。協助甲方辦理本次股權變更登記手續,并依法承擔相應稅費。
2、股權轉讓完成后,乙方依法承擔股東權利和義務。
3、甲方不按協議約定完成相應義務的,乙方有權延遲支付下一階段的股權轉讓款項。
第七條協議的終止及違約責任
1、在乙方的配合下,若甲方未能按本協議約定到工商局辦理股權及法定代表人變更登記手續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應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____日,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甲方應退還乙方已付股權轉讓款,并應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將已付的款項全部退還并支付乙方違約金后,乙方將以變更至其名下的股權及法定代表人變更至甲方指定主體名下的變更材料遞交工商局。
2、若乙方未能按期將兩筆股權轉讓款足額支付至共管賬戶或者未能按期將資金劃轉至甲方相應股東名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____日,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乙方應將股權及法定代表人變更至甲方指定主體名下的變更材料遞交工商局,并應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將以上材料遞交工商局后,甲方將已收取乙方的款項扣除違約金等款項后支付乙方。
3、在本協議履行期限內,如果出現了對于其發生無法預料也無法避免,對于其后果又無法克服的事件,導致本次股權轉讓事實上的不可能的,甲乙雙方均有權終止本協議。因此原因導致本協議解除的,乙方應當將全部股權變更至甲方指定主體名下,變更當日,甲方應將乙方已付所有款項全部退還乙方并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
第八條保密
甲乙雙方對于因簽署和履行本協議而獲得對方的有關信息,應當嚴格保密。任何一方對未履行本條約定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其它
如果在辦理股權變更登記時另行簽訂的工商局備案的股權轉讓協議及收據與本協議約定不一致的,各方確認,真實意思以本協議的約定為準,工商局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及收款證明與本協議及收據不一致的,以本協議約定及實際收據為準。
第十條協議效力
1、本協議未盡事項,可由雙方協商后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雙方產生糾紛,由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
2、本協議一式份,雙方各持份,經雙方當事人簽字后生效。
附件一:_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證件資料復印件
附件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相關資料清單(原件)
1、營業執照
2、組織機構代碼證
3、稅務登記證
4、銀行開戶許可證
5、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土地成交確認書及補充合同
6、土地出讓金和契稅發票
7、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土地使用權證及河南省企業投資項目備案確認書
附件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印模變更交接確認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同簽訂地:__________________
簡單的股權協議書篇2
出讓方:
受讓方:
企業名稱:(以下簡稱“企業”)
一、出讓方以人民幣________萬元的`價格將其在“企業”的全部資產轉讓給受讓方。
二、出讓方保證對上述資產擁有所有權及完全處分權,保證在資產上未設定抵押、質押,保證資產未被查封,保證資產不受第三人之追索,否則,出讓方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自本協議書生效之日起,出讓方不再對“企業”全部資產享有所有權及相關的權益,受讓方對“企業”全部資產享有所有權及相關的權益。
四、本協議書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到工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出讓方(簽字):
受讓方(簽字):
__年__月__日
簡單的股權協議書篇3
甲方:(出讓人)_____________乙方:(受讓人)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齡:________年齡: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市簽署鑒于:
1、甲方系煙臺好幫手商貿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出資額為________萬元,占公司總股本的________%(下稱合同股份);
2、乙方愿受讓有述股份;
經友好協商,雙方立約如下:
一、合同股份的轉讓及價格
甲方同意將合同股份轉讓給乙方。乙方承諾以現金受讓合同股份。經雙方協商,合同股份定價為__________元股,股份收購總價款為____________元。
二、付款期限
在本合同簽署之日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股份轉讓款。
三、交割期
雙方確定,本合同自簽署后之日起____日內為交割期。在交割日內,雙方依據本合同及有關法規的規定辦理合同股份過戶手續。
四、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并經_________有限公司股東會通過后生效。
五、稅費
合同股份轉讓中所涉及的各種稅項由雙方依照有關法律承擔。
六、甲方的陳述與保證
1、不存在限制合同股份轉移的任何判決、裁決。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一切資料、文件及所作出的一切聲明及保證都是完全真實、完整、準確的,沒有任何虛假成份。
3、甲方保證認真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義務。
七、乙方的陳述與保證
1、乙方保證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應當由乙方履行的其他義務。
2、乙方保證完整、準確、及時地向甲方以及相關機構提供其主體資格、業務范圍以及其他為核實公司受讓合同股份資格條件的證明資料。
八、違約責任
一方違約,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應當向守約方支付合同總價款_______%的`違約金。
九、爭議的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交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依法裁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名: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名: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單的股權協議書篇4
贈與人:(以下簡稱甲方)
受與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公司法》、《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將自己持有的有限公司部分股權贈與乙方,并達成以下條款。
一:甲方在有限公司持有股權比例為50%,甲方自愿將本人所持股權的50%(即有限公司股權的25%)無償贈與乙方。
二:甲方將根據《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本協議成立后3日內開始辦理股東通知、股東會會議決議、變更公司章程、股權工商登記變更等事宜。
三:因履行以上手續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四:以上手續變更完畢后,應將相關文件做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贈與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在本合同生效之前有限公司產生的債務,由贈與人承擔,與乙方無關。
六: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本合同應辦理公證作為本合同生效條件。
七:乙方同意接受贈與。
八:在甲方辦理完股權轉讓變更登記后,所產生的權利義務由乙方承擔。
九:本合同在甲乙雙方簽字后成立,甲方即應履行本合同第二條之規定。
十: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協商解決,也可以訴諸起訴一方所在地法院解決。
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電話: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
簡單的股權協議書篇5
轉讓人(甲方):
受讓人(乙方):
鑒于甲方在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合法擁有%股權,現甲方有意轉讓其在公司擁有的全部股權,并且甲方轉讓其股權的要求已獲得公司股東會的批準。
鑒于乙方同意受讓甲方在公司擁有%股權。
鑒于公司股東會也同意由乙方受讓甲方在該公司擁有的%股權。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就股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轉讓標的、受讓價款及支付
1、甲方將其持有的公司%的股權全部轉讓給乙方,乙方愿意受讓甲方所持有的公司的全部股權。
2、乙方愿意以現金萬元的價格受讓甲方所持有的公司的全部股權。
3、乙方同意在本協議書成立時,一次性將股權受讓價款全部匯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或銀行戶頭。
4、甲方轉讓股權應得價款所涉甲方稅負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乙方應當及時依法辦理。
二、與股權轉讓相關的權利義務轉讓
1、甲方轉讓其所持公司%的全部股權時,甲方對公司所享有的一切權利及義務均同時轉讓給乙方,甲方作為股東的一切責任亦全部由乙方承擔。
2、乙方應當負責及時辦理股權轉讓登記手續,乙方辦理股權轉讓變更登記手續需要甲方協助的,乙方應當提前三日通知甲方,甲方應當根據乙方的通知要求進行必要的協助。
3、乙方受讓甲方所持公司的全部股權并在依法變更登記后,即享有公司與此相關的一切權利承擔與此相關的一切義務。
三、股權轉讓有關費用的負擔
雙方同意辦理與本合同約定的股權轉讓手續所產生的有關費用,由方承擔。
四、有關股東權利義務包括公司盈虧(含債權債務)的承受
1、從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乙方實際行使作為公司股東的權利,并履行相應的股東義務。必要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行使股東權利、履行股東義務,包括以甲方名義簽署相關文件。
2、從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乙方按其所持股權比例依法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五、違約責任
本協議書生效后,雙方應當全面履行協議書約定義務。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應當向守約方承擔違約金__萬元,若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還應當賠償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經濟損失、間接經濟損失和主張權利的費用損失。
六、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本協議,但甲乙雙方需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書。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
2、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3、由于一方違約,嚴重影響了另一方的經濟利益,使合同履行成為不必要;
4、因情況發生變化,當事人雙方經過協商同意;
5、合同中約定的其它變更或解除協議的情況出現。
七、生效條款及其他
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生效后,如一方需修改本協議的,須提前十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經雙方書面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執行過程中的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友好協商態度加以解決。雙方協商一致的,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協議之訂立、效力、解釋、終止及爭議之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之相關規定。
5、甲、乙雙方應配合公司盡快辦理有關股東變更的審批手續,并辦理相應的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6、本協議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司存檔一份,工商登記機關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轉讓方:
受讓方:
日期:
簡單的股權協議書篇6
本股權投資協議(“本協議”)由以下各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中國__________市訂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鑒于:
1.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目標公司”或“公司”)是一家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號:_____),注冊地在_____,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萬元。公司原股東為擴大生產經營規模需引進甲方作為戰略投資者。甲方愿作為戰略投資者投資_____公司。
2.原始股東一致同意甲方以增資形式向目標公司募集資金人民幣萬元。增資完成后,甲方占增資后的目標公司股權。
3.目標公司與原始股東已同意按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向投資人募集投資款,而投資人在對公司法律、財務、市場等方面進行了充分盡職調查的前提下已同意按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向目標公司增資。
為此,各方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經友好協商,達成本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章釋義及定義
第一條定義
在本協議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規定,否則下列詞語具有以下含義:
“關聯方”指就某一人士而言,直接或間接(通過一個或多個中介)控制該人士、被該人士控制、或與該人士處于共同控制之下的任何其他人士。
“工商部門”指中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或其在當地的分支機構,試上下文而定。
“公司及各原始股東保證”指公司及各原始股東在本協議中向投資人所作出的陳述與保證。
“經審計的稅后凈利潤”指投資人和公司共同指定的審計機構按照中國通用的會計準則對公司年度合并財務報表進行審計后的公司實際稅后凈利潤(凈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較低者為準)。
“經修訂的公司章程”指由原始股東和投資人于依據本協議約定,在投資人出資到位后申請辦理注冊資本變更同時修改的公司章程。
“權利負擔”指質押、抵押、擔保、留置權、優先權或其他任何種類的權利主張、共有財產利益或其他回購權,包括任何對于表決、轉讓、或者行使任何其他性質的所有權的任何限制,但除了所適用的法律強制性規定外。
“認購”指投資人或者其確定的最終投資方根據本協議對新增股份的認購。
“投資人保證”指投資人在本協議中向公司及原始股東所作出的陳述與保證。
“工作日”指除周六、周日、中國國務院指定的法定節假日以外且中國的商業銀行開門營業的任何一日。
“重大不利影響”指公司的銷售收入、凈資產、利潤等發生超過_____%的減少或下降,或對公司的業務前景(財務或其他)的重大不利影響,無論是否來自供公司的通常商業過程的交易。
“上市”指公司通過IPO、借殼上市、并購重組等方式,使得公司直接或間接參與資本市場,公司股東因該等上市行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
“中國”指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中國臺灣地區除外)。
“元”、“萬元”,指人民幣“元”和“萬元”。
第二條解釋
(1)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本協議提及下述用語應包括以下含義:
提及“法律”,應包括中國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行政條例、地方規章(包括不時做出之修訂)的任何規定;
提及“一方”時,應在上下文允許的情況下包括其各自的繼任者、個人代表及經許可的受讓人;
提及“包括”應被理解為“包括但不限于”。
(2)本協議包含的目錄和標題僅為方便查閱而設,不應被用于解釋、理解或以其他方式影響本協議規定的含義。
(3)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本協議提及條款、附件和附錄時指本協議的條款、附件和附錄,且提及任何文件,均包括對該等文件的任何修訂、補充、修改、變更。本協議各附件及附錄以及根據本協議規定或為實現本協議的目的簽署其他文件,在此構成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4)各方已共同參與本協議的協商和起草,對本協議中各方存在歧義或者不明之處已經進行充分協商和溝通,本協議不構成格式文本,且一方不得以未參與本協議的起草、討論或者對本協議約定事項存在重大誤解為由主張本協議或本協議中個別條款無效。
(5)原始股東對本協議項下的義務承擔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為實現本協議約定,投資人有權要求原始股東中的一方或三方履行本協議項下的義務。
第二章增資
第三條投資方式
(1)各方同意,由甲方負責募集投資款人民幣萬元。
(2)根據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投資人特此同意以現金方式出資,目標公司特此同意接受投資,且該等新增股份及其所代表的所有者權益應未附帶亦不受限于任何權利負擔(本次增資稱為“本次交易”)。
第四條投資對價
本次甲方投資總額為_______________萬元,占增資擴股后的目標公司_____%股權。
第五條投資款的支付
各方確認,在滿足下列全部條件,或者投資人同意豁免下列全部或部分條件后10個工作日內,投資人應將投資款匯入指定賬戶:
(1)本協議約定的生效條件已經全部實現;
(2)投資人聘請的法律顧問為本次交易出具了重大風險的法律意見書;
(3)完成關聯方的清理工作,包括注銷無實質業務的關聯方以及將與公司業務相關的關聯方整合進入公司合并報表范圍內。
(4)至投資人繳款日,各項公司及各原始股東保證均真實、完整、準確且無誤導性;
(5)至投資人繳款日,公司和各原始股東履行及遵守了在本協議項下所有要求其履行及遵守各項協議、義務或承諾;
(6)至投資人繳款日,公司未發生任何在業務、經營、資產、財務狀況、訴訟、前景或條件等方面的重大不利變化。
第六條支付后的義務
公司應在投資人繳納出資后及時完成以下事項:
(1)自投資人繳納出資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公司應向投資人出具由公司董事長簽署并加蓋公司印章的出資證明書,并將投資人加入股東登記名冊以表明其對股權享有完全的所有權、權利和利益及正式注冊為公司的注冊股東。
(2)自投資人繳納出資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公司應于相關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工商登記手續,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三章股東的權利
第七條優先認購權
(1)當公司擬增加注冊資本(包括其他第三方以增資方式成為公司股東)時,各方有權按其各自的出資比例優先認購公司擬增加的注冊資本,但是以下情形除外(1)公司資本公積或法定公積按股東出資比例轉增注冊資本;以及(2)經過股東會批準,公司為收購的目的發行新增注冊資本。
(2)若任何一方未行使其優先認購權的,其他各方可再行認繳該等未經認繳的擬增加的注冊資本。
第八條優先購買權
(1)如果公司原始股東(“轉讓方”)欲將其在公司全部或部分的股份轉讓給任何第三方(“擬受讓方”)時,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享有該等股份的優先購買權。
第九條共同出售權
原始股東及投資人需共同遵守下列條款:
(1)如果轉讓方欲將其在公司的標的權益轉讓給任何擬受讓方時,若非轉讓方未行使優先購買權以購買全部擬轉讓股份,則未行使優先購買權的非轉讓方應有權按比例同轉讓方一起向擬受讓方轉讓該非轉讓方持有的公司股份。
(2)轉讓方擬轉讓公司股份前,應按照第八條(2)項規定向其他股東發出書面通知。其他股東應當在收到該項轉讓通知后20日內書面回復轉讓方是否行使共同出售權,否則視為放棄共同出售權。其他股東擬行使共同出售權的,則該股東共同出售的股份≤該股東持股總數×(擬轉讓股份總數/轉讓方持股總數)。
(3)轉讓方應允許行使共同出售權的股東以相同的條款和條件同時向擬受讓方出售其股份,擬受讓方不同意行使共同出售權的股東共同出售的,轉讓方不可以向擬受讓方出售全部或部分的股份。
第十條反稀釋條款
未經投資人事先書面同意,公司不得向原始股東和任何第三方以增資形式再融資,或發行可轉債、認股權證或期權;經投資人書面同意,如果公司向原始股東或任何第三方以增資形式再融資,則發行該等新股單價(下稱“新低價格”,新低價格=公司發行該等新股所獲得的全部對價÷該等新股占公司發行后公司全部股權的比例÷發行新股后公司的股本總額)不得低于一個門檻價格(門檻價格=投資人對公司實際投資總額÷投資人持股比例÷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股本總額)。如果新低價格低于門檻價格,則投資人有權以一元人民幣的總對價從發起人股東獲得一定數量的公司股份(下稱“新增股份”),以使得該等新股發行后,投資人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不少于增資時的股份比例。投資人從發起人股東獲得新增股份所支付的對價超過一元人民幣的,發起人股東應當將超出部分以投資人認可的方式補償給投資人。
第十一條清償權
公司發生任何清算、解散或終止情形,在公司依法支付了稅費、薪金、負債和其他分配后,投資人依照投資金額所占公司股份比例取得相應的分配。
第四章法人治理及公司運營
第十二條股東大會
(1)公司設股東大會,股東大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2)股東大會審議的事項應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取得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半數以上或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但下列事項在股東大會審議時,須取得投資人的同意方可通過:
(a)公司向第三方募集資本或向第三方發行股份或增加、減少公司注冊資本;
(b)批準公司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c)涉及公司上市時間、方式、地點、路徑等事項;
(d)變更公司經營范圍;
(e)公司對外投資或金額超過500萬以上的資產收購、處置事項;
(f)公司章程或其他公司基本文件的重大修改;
(g)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的方案;
(h)增加或減少公司董事會董事的人數;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i)公司年度財務預算方案外的且單筆金額超過人民幣100萬元或者年度累計超過500萬元的支出;
(j)公司與關聯方發生的單筆超過100萬元或者累計超過500萬元的關聯交易合同的簽署;
(k)公司對外簽署的金額單筆超過100萬元或者累計超過500萬元的非經營性合同;
(l)清算、兼并或出售或購買公司和/或其關聯公司絕大部分資產,或使得公司和/或其關聯公司發生控制權變化;
(m)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的性質或結構;
(n)增加公司員工持股計劃或相似計劃下發行的股份,但是源于原始股東存量股份的除外;
(o)在正常業務經營之外許可或者以其他形式轉讓公司的任何專利、著作權、商標或者其他知識產權;
(p)借款或者以任何方式承擔任何超過人民幣500萬元的債務,或在公司的專利、著作權、商標或其他知識產權上創設任何權利負擔;
(q)以公司資產為第三方債務提供擔保或向任何董事、管理人員或雇員或關聯方提供貸款或者擔保;
(r)改變或取消任何投資人在本協議項下的權利、優先權或特權。
第十三條公司組織結構安排
(1)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應再成立新一屆董事會及監事會。董事會應由6名董事組成,其中4名由原始股東委任,2名董事由投資人委任。監事會應由3名監事組成,其中監事長及1名監事由投資人委任。公司副總經理及財務出納由投資人委任。原始股東和投資人承諾在行使股東選舉權利時保證對方各自提名的候選人當選董事。董事離職,提名方有權提名另一候選人并經選舉成為公司董事。
(2)董事參加董事會及其履行董事職責所發生的相關合理費用由公司承擔。
(3)董事會的召開應有所有董事,并且其中應包括投資人提名的董事(但在會議召開十日前,經兩次通知未能參加會議也未能委托代理人參加會議的除外)參加方可有效。如董事未準時參加董事會的,公司應再次通知,并將會議時間相應順延5天召開。
(4)有關下列事項的決議應由董事會至少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同意方能通過,并且其中必須包括投資人董事的同意(以下指“特殊決議”)
(a)制定關于變更公司經營范圍的方案;
(b)制定設立新的子公司、代表處、分公司的方案;
(c)任命、撤職和替換公司外部審計機構和高級管理人員以及變更公司審計、財務制度和程序、會計政策、會計估計;
(d)審計批準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和其他福利待遇制度,包括獎金、車輛和房屋的購買和規定;
(e)增加公司任何年薪高于40萬元人民幣的高級管理人員的年薪和福利計劃,且年漲幅超過25%;
(f)股東大會權限下的關聯交易、對外投資、擔保及資產收購、處置事項;
(g)任何涉及關聯方的交易的協議或協議項下各方權利或義務的任何棄權、批準、同意或修改,或者公司或者任何子公司遲延或未能盡力行使其在涉及關聯方的交易的協議或協議項下享有的針對協議相對方的權利和救濟;
(h)購買任何上市或非上市證券(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債券、認股權證等)的行為;
(i)各方一致認為需董事會決議同意的其他事項。
第五章承諾
第十四條公司及原始股東向投資人承諾如下(但如有特別提及其他方的承諾之處,該承諾亦構成該方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
(1)在工商登記日前,除已獲得投資人事先書面同意外,(i)公司不得新發行任何股份,包括發行與公司股份相關的期權、權證、各種種類的可轉換債;(ii)公司各原始股東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轉讓任何公司股份;在工商登記日前,采取所有合理措施確保公司以一個持續經營的實體按一般及正常業務過程營運其主營業務,其性質、范圍或方式均不得中斷或改變,且應延用本協議簽訂之日前采用的健全商業原則;
(2)在工商登記日前,公司或任何原始股東均不得從事、允許或促成任何會構成或導致違反本協議或經修訂的公司章程項下任何陳述與保證或任何協議、義務或承諾的作為或不作為,且應就所發生或可能發生的任何將導致違反本協議或經修訂的公司章程項下任何陳述與保證或任何協議、義務或承諾的任何事件、條件或情形及時通知投資人;
(3)在工商登記日前,公司不得宣派或支付任何股息,或就收入或利潤向各原始股東作出任何其他形式的分配;
(4)在工商登記日前,以本協議所載列的保密規定為前提,投資人的代表應可在發出合理通知后,于正常營業時間查閱公司的賬冊和記錄(包括所有的法定賬冊、會議記錄、合同等);
(5)各方特此同意互相配合,盡各自合理的最大努力備齊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資料。
第六章陳述及保證
第十五條各方共同的陳述及保證
(1)各方均依據其管轄法律有完全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具備作為公司股東的主體資格;
(2)交易文件構成各方的合法、有效及具有約束力的義務,并可根據其條款強制執行;
(3)各方簽署交易文件、完成本次交易以及履行并遵守交易文件的條款和條件,(a)并不違反該方需遵守或該方受到約束的任何法律或法規、或任何司法或行政上的命令、裁決、判決或法令,且(b)也不導致違反對該方有約束力的任何協議、合同、文件或承諾項下的條款。
第七章會計制度及財務管理
第十六條會計年度
公司的會計年度從每年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公司所有憑證、收據、統計報表和報告、財務賬冊應以中文書寫。
第十七條審計
(1)公司的財務審計應由一家國內的由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指定的獨立的具有證券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根據中國會計準則來完成。審計報告應遞交股東大會、董事會。
(2)如果任一股東合理認為有必要聘請其他審計師或專業人員來進行年度財務審計和審查時,則其可以在不影響公司正常經營的情況下進行審計和審查,公司應給予配合,所發生的費用由該股東承擔。
第十八條財務管理
(1)在每個季度結束后的四十五(45)日內,公司應當向全體股東提供根據中國公認會計準則編制的公司當季度的財務報表。
(2)在每一會計年度結束后九十(90)日內,公司應當向全體股東提供根據中國公認會計準則編制的未經審計的公司當年度的財務報表。
(3)在每一會計年度結束后的一百二十(120)日內,公司應當向全體股東提供經由由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指定的具有國內證券從業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根據中國會計準則編制的公司當年度的財務審計報告,此外,公司(財務負責人)還應準備董事會要求的其他財務報表及關于年度利潤分配的建議書。
第十九條知情權
公司股東各方有權在不影響公司正常經營的情況下,依法行使公司法賦予股東的查閱會計賬簿、復制公司章程、董事會/股東會決議、財務會計報告的權利,公司應當進行配合。
第八章生效和終止
第二十條生效
本協議在滿足下列全部條件,或者各方同意豁免相關條件之日起生效:
(1)本協議已經各方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簽署或者加蓋各方公章;
(2)泰__資本已經召開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投資人本次投資議案;
(3)就本次交易,投資人已經取得了內部投資委員會等有權機構的批準;
(4)至簽署日,未發現公司發生任何重大不利變化。
第二十一條終止
(1)如果在投資人繳款前任何時候發現公司存在任何下列事實、事宜或事件(不論是在本協議簽署之日或之前存在或發生,還是在其后產生或發生),投資人有權向公司和/或各原始股東發出書面通知終止本協議:
(a)公司和/或原始股東嚴重違反本協議,而且該違反在投資人發出書面通知要求有關方對違約作出補救后60日內未得到補救;
(b)公司和/或原始股東嚴重違反任何公司及各原始股東保證;
(c)發生對公司業務、狀況(財務或其他)、前景、財產或經營成果的重大不利影響。
(2)在下列情況下,權利方可單方提出中止本協議,而本協議所約定之本次交易將隨之被放棄:
(a)經由各方協商一致而終止;
(b)之前,公司未能完成關聯方的清理工作,包括注銷無實質業務的關聯方以及將與公司業務相關的關聯方整合進入公司合并報表范圍內。
(c)出現本協議約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對公司運作造成重大妨礙,時間超過六(6)個月,并且各方沒有找到公平的解決辦法。
第九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違約責任
(1)對于本協議任何一方因嚴重違反本協議及/或經修訂的公司章程所規定的任何陳述、保證、承諾或義務所引起或導致的任何損失、損害、責任、索賠、訴訟、費用和支付,該方應向其他各方作出賠償并使其不受損害。
(2)原始股東對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或賠償責任,以及本協議需承擔回購義務、補償責任等承擔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投資人有權依據本協議要求原始股中的一方或幾方單獨或共同承擔相應的責任或履行相應的義務。
第十章不可抗力
第二十三條不可抗力
(2)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受影響一方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誤期內中止履行,而不視為違約。同時,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迅速書面通知其他方,并在不可抗力結束后15日內提供不可抗力發生及其持續的足夠證據。
(3)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各方應立即互相協商,以找到公平的解決辦法,并且應盡一切合理努力將不可抗力的后果減小到最低限度。如不可抗力的發生或后果對公司運作造成重大妨礙,時間超過六(6)個月,并且各方沒有找到公平的解決辦法,則任何一方可按照本協議相關條款提出終止本協議。
第十一章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
第二十四條法律適用
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簽署以及爭議的解決應受中國法律保護并均適用中國法律。
第二十五條爭議解決
(1)本協議或本協議的履行、解釋、違約、終止或效力所引起的或與此有關的任何爭議、糾紛或權利要求,都首先應爭取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加以解決。如果在開始協商后60日內未能通過這種方式解決爭議,應在一方通知爭議其他方后將該爭議提交仲裁。
(2)各方同意將爭議提交長沙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章其他規定
第二十六條保密責任
(1)各方確認,各方及其關聯方之間由于本協議而交換或獲得的任何口頭或書面資料、以及各方成為公司股東后所知悉的公司業務、財務、技術、法律等信息均是保密專有資料(下稱“保密信息”)。各方應當,并應確保其各自的代表(包括但不僅限于任何高級管理人員、董事、雇員、股東、代理人、關聯方及聘請的專業機構)對所有該等保密信息嚴格保密,未經資料提供方的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該資料。
(2)下列情況不視為一方違反保密義務:
(a)該資料是公開資料或者通過公開渠道取得;
(b)應監管部門要求或者為爭議解決而向仲裁機構提供。
第二十七條放棄
本協議任何一方未行使或延遲行使本協議項下的一項權利并不作為對該項權利的放棄;任何單獨一次或部分行使一項權利亦不排除將來對該項權利的其他行使。
第二十八條轉讓
(1)各方已經知悉并同意,投資人作為專業投資機構,有權利通過其控制的專項基金向公司繳納投資款。若投資人行使這一權利,在繳款前,應將出資人、出資金額、出資時間等書面通知公司及原始股東。
(2)投資人若通過其專項基金實施對公司的投資,則本協議下賦予投資人的特定的股東權利義務,均由實際投資的專項基金繼承享有。該項權利繼承無需相關方另行簽署協議,公司及原始股東對此予以確認。
(3)為辦理工商登記備案所需,公司、原始股東、投資人及專項基金可另行簽署增資擴股協議,但并不因此代替本協議的效力,其內容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本協議為準。
(4)投資人或專項基金轉讓所持有公司股份的,受讓方承繼投資人在本協議項下的權利或義務。
第二十九條修改
本協議不得口頭修改。只有經各方一致同意并簽署書面文件,本協議的修改方可生效。
第三十條可分性
若本協議中或多項條款,根據任何適用的法律或法規在任何一方面被視為無效、不合法或不可執行,本協議其余條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執行性并不因此在任何方面受影響或受損害。各方應通過誠意磋商,努力以有效的條款取代那些無效、不合法或不可執行的條款,而該等有效的條款所產生的經濟效果應盡可能與那些無效、不合法或不可執行的條款所產生的經濟效果相似。
第三十一條文本
本協議用中文書寫,一式五份,每一份簽署的文本均應被視為原件,各方各持一份,其余交由公司存檔,以備有關部門審核、備案只用。
第三十二條本協議未盡事宜,將簽署《股東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條通知
(1)本協議要求任何一方發出的通知或其他通訊,應用中文書寫,并用專人遞送、信函、特快專遞或傳真發至另一方在本協議所列的地址或不時通知該方的其他指定地址。
(2)通知被視為有效送達的日期,應按如下確定:
(a)專人遞送的通知,專人遞送當日即視為已有效送達;
(b)用信函發出的通知,則在信函寄出日(在郵戳上標明)后的第10天,即視為已有效送達;
(c)用特快專遞發出的通知,在特快專遞寄出日第4天,即視為已有效送達;
(d)用傳真發送的通知,在有關文件的傳送確認單上所顯示的傳送日期之后的第一個工作日視為已有效送達。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________
簡單的股權協議書篇7
轉讓方(甲方):
性別:
出生日期:
身份證號:
現居住地:
受讓方(乙方):
性別:
出生日期:
身份證號:
現居住地:
甲方作為出資人之一組建了______,現甲方申請自愿將自己在該公司持有的部分股份轉讓給乙方,經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公司股東大會討論決定,同意甲方將股份轉讓給乙方所有,經協商,訂立本協議:
一、轉讓份額
甲方在______持有個人股份______,占公司注冊資本______,現以1:1的比例轉讓股份______給乙方,占公司注冊資本______,乙方同意接受轉讓。
二、轉讓前及轉讓后的責任
1、對于轉讓前甲方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的責任及公司現有的資產、財務、債券債務、經營狀況,乙方已做了充分的了解。雙方約定,乙方接受轉讓后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履行職責,甲方轉讓份額內應承擔的責任,由甲方隨之轉讓給乙方享有和承擔,雙方均無異議。
2、本轉讓協議生效后______日內,甲方向乙方移交相關的證書、文件、資料等,并履行相應的手續。
三、有關事項的辦理
本協議生效后,甲、已雙方應會同公司憑本協議及有關的法律文件到工商等有關部門去辦理變更登記、備案等事宜。
四、協議雙方承諾及聲明
1、本轉讓為無償轉讓,無對價。
2、甲、乙雙方承諾關于本次股權轉讓各方已取得有關主管部門、股東會之批準、授權。
五、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本協議,但甲乙雙方需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書。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
2、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3、由于一方違約,嚴重影響了另一方的經濟利益,使合同履行成為不必要。
4、因情況發生變化,當事人雙方經過協商同意。
5、合同中約定的其它變更或解除協議的情況出現。
六、違約責任
1、如協議一方不履行或嚴重違反本協議的任何條款,違約方須賠償守約方的一切經濟損失。除協議另有規定外,守約方亦有權要求解除本協議及向違約方索取賠償守約方因此蒙受的一切經濟損失。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規定按時支付股權價款,每延遲一天,應按延遲部分價款的______%支付滯納金。乙方向甲方支付滯納金后,如果乙方的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超過滯納金數額,或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其它損害的,不影響甲方就超過部分或其它損害要求賠償的權利。
七、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則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或將爭議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八、生效條款及其他
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正本______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公司存檔______份,工商登記機關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
乙方(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
簡單的股權協議書篇8
甲方(實際出資人、股東):____________
公民身份號碼:____________
乙方(名義出資人、代持人):____________
公民身份號碼:____________
甲方與第三方共同出資設立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稱公司),甲方系公司實際出資人、股東,以代持股權(包括預留股權)為限,享有包括但不限于股東收益、重大決策權、表決權、查賬權等法律賦予和《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稱《公司章程》)約定的全部權利,承擔股東義務;乙方系甲方在公司所持有股權的名義出資人,對代持股權相對應的股東權益不享有任何權利。
現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為持股相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代持股權基本情況
1.甲方在公司設立時認繳出資______元(人民幣、下同),占公司股權的______%,認繳出資方式為現金;
2.甲方上述股權由乙方代為持有,乙方聲明并確認:代持股權的投資款全部由甲方提供,并委托乙方全部代為投入,代持股權的實際所有人為甲方;
3.乙方進一步聲明并確認:由代持股權產生的或與代持股權有關的全部收益歸甲方所有,在乙方將上述收益交付與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該收益。
第二條委托代持權限
1.在股權代持期間,除本協議約定的限制條件外,乙方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稱《公司法》)規定及《公司章程》的約定,并取得甲方書面授權后,代表甲方行使股東權利,履行股東義務;
2.公司的日常事務表決由實際出資人行使,甲乙雙方應簽署《授權委托書》(見附件一),該《授權委托書》自雙方簽字時生效,自本協議終止并辦理完相關手續時為止。
第三條委托代持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權的期間自本協議生效開始,至本協議終止、并辦理完成相關手續時終止。
第四條代持股權的費用
1.乙方為無償代持,不得向甲方收取代持股權的任何費用;
2.乙方代持股期間,因代持股權產生的稅費及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3.在乙方將代持股權轉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時,所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職務行為限制及報酬約定
1.乙方根據甲方提名,并擔任公司______職務,任期與代持股權期限相同,代持股權協議終止時,乙方應主動辭去______職務;
2.乙方行使______權利時,應參照本協議關于對代為行使股東權全部規定進行;
3.在代持股權并擔任______職務期間,應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本協議對______全部義務性要求,如需要以______身份參與表決時,應根據甲方的書面授權內容進行投票;
4.乙方不得利用______身份,謀取個人利益和損害甲方、公司、公司其他股東、其它利益相關人的利益,如對甲方、公司、公司其他股東、其他利益相關人造成的損失的,乙方應全面、及時賠償;
5.乙方______身份依據代持股權的約定而產生的,乙方不因該身份收取公司和甲方的任何報酬。
第六條代持股權的轉讓及乙方的協助義務
1.在代持股期間,甲方可轉讓代持股權。
2.甲方轉讓股權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通知中應寫明轉讓的時間、轉讓的價格、轉讓的股權數。乙方在接到書面通知之后,應當無條件接受,并提供全面、及時的協助,依照通知的內容辦理相關手續;
3.若乙方為甲方代收股權轉讓款的,乙方應在收到受讓方支付的股權轉讓款后______個工作日內將股權轉讓款轉交給甲方,但乙方不對受讓股東的履行能力承擔任何責任,由此帶來的風險由甲方承擔;
4.因代持股權轉讓而產生的所有稅費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特別事項
1.在任何情況下,只要甲方認為需要,均可自行向公司所有股東披露甲方的真實股東身份,并以股東身份直接參與公司管理,主張全部股東權利,乙方應無條件接受;
2.在代持股期間,乙方應保證所代持股權權屬的安全和完整,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處置代持股權,包括但不限于轉讓、贈與、放棄或設定質押等;
3.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債務糾紛等,造成代持股權被查封,乙方應提供其他任何財產向法院、仲裁機構或其他機構申請解封該股權。
第八條保密責任
1.甲乙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雙方均不得將本協議所涉事項向一切利害關系人明示或暗示;
2.本協議終止后,保密義務仍然繼續有效,直至有關事項的公布不會給雙方造成任何損失、不具有保密價值時為止;
3.一方對違反本條保密義務給另一方造成的一切直接或間接損失負有全面、及時的賠償責任。
第九條協議的變更與終止
1.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本協議將予以變更或終止: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時;
(2)本協議約定的股權代持期限屆滿時;
(3)甲方直接持股時;
(4)甲方將該股權轉讓給公司或第三人時;
(5)乙方的行為嚴重損害甲方該股權權益,且拒不糾正時;
(6)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時;
(7)甲方認為需要變更和終止本協議的其他情形。
2.協議變更或者終止,乙方有義務配合甲方辦理完成股權轉移等相關手續。
第十條違約責任
本協議正式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間接的經濟損失。
第十一條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一方可向代持股公司注冊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簽署后生效;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以附件或簽訂補充協議的形式約定,附件或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單的股權協議書篇9
甲方:,身份證:,
住址:,電話:。
乙方:,身份證,
住址:,電話:。
鑒于:
1、甲方與共同投資設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注冊資金萬元人民幣。
2、考慮到乙方不是主要投資者、為更有效參與公司的決策管理等因素,在征得其他股東同意后乙方此次對公司的投資將采取代為持股的方式進行,即乙方投入公司的萬元占公司%的股份(下稱代持股份)將由甲方根據本協議約定代為持有,并登記在甲方的名下,而乙方則根據本協議的約定享有其作為代持股份的實際所有人所應得的權益和收益。
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及義務,經過平等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1、乙方同意將公司股份交由甲方代為持有,以甲方名義在工商登記和公司股東名冊中具名。
2、由代持股份產生的`或與代持股份有關之收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息、紅股等)、權益(包括但不限于新股認購權)、所得或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將代持股份轉讓或出售后取得的所得)之所有權亦歸乙方所有,在甲方將上述收益、所得或收入交付給乙方之前,甲方系代乙方持有該收益、所得或收入。甲方應當在收到該收益后個工作日內,將其轉交給乙方。
3、在本協議簽署后乙方應盡快將全部投資款性劃撥至甲方賬戶,再由甲方付至公司指定的銀行帳戶。
4、乙方同意并授權甲方行使代持股權所享有的表決權;甲方在行使該表決權之前須取得乙方的同意。如甲方嚴重違反本協議,致使乙方所享有的與代持股份有關的權益或權利受到損害,乙方有權撤銷上述授權。
5、未經對方同意,協議雙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關本協議的任何內容。若因違反本條款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一方應當予以賠償。
6、違約責任
本協議一經生效,雙方必須自覺履行,如果任何一方未按協議規定,適當地全面履行義務,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7、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8、協議的變更或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1)不可抗力,造成本協議法履行
(2)因情況發生變化,當事人雙方經過協商同意
9、其他事項
(1)經協商一致,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2)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單的股權協議書篇10
股權代持協議
本協議由下列兩方于 年 月 日在 上海市 區 簽訂。
委托方(下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受托方(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目標公司:
地址:
第一條委托事項
1、委托方自愿委托受托方作為對 公司(下稱“目標公司”)出資人民幣元(下稱"代持股份")的名義持有人,占公司注冊資本的 100 %,并代為行使相關股東權利。
2、受托方自愿接受委托方的委托,以自身名義代為行使該相關股東權利。
第二條委托權限
委托方委托受托方代為行使的權利包括:
1、由受托方以自己的名義將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為出資設立公司、在公司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
2、以公司股東身份參與公司相應活動、出席股東會并行使表決權;
3、代為收取股息或紅利、以及行使公司法與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第三條委托方權利義務
1?委托方的權利應當以公司股東的權利為依據并實際享有目標公司的股東權利。包括但不限于:股東身份權、知情權、表決權、股東會召集權、異議股東股份回購請求權、分配利潤權等。
2、委托方享有對目標公司的知情權,有權通過受托方了解公司的實際生產經營狀況、財務狀況、重大決策以及利潤分配方案等。
3、委托方通過受托方參與對公司事項的表決。受托方參加公司股東會前,應與委托方進行溝通,涉及需要受托方在公司股東會表決的事項,受托方應根據委托方書面指示表決。
受托方應將每一次股東會表決的情況向委托方作書面通報。
4、委托方作為代持股份的實際所有人,有權依據本協議對受托方不適當的受托行為進行監督與糾正。受托方收到委托方糾正通知的,應當立即糾正不適當行為。
5、委托方有權指示第三方代為出資。
第四條 受托方權利與義務
1、受托方僅得以自身名義將委托方的出資向公司出資并代委托方持有該等投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未經委托方事先書面同意,受托方不得處置(包括但不限于轉讓、贈予、放棄或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等處置行為)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東權益,也不得實施任何可能損害委托方利益的行為,如出現上述行為,甲方除有權立即收回代持股份外,給甲方或目標公司造成的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2、未經委托方事前書面同意,受托方不得轉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股份及其股東權益。
3、在委托方擬將相應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時,受托方應對此提供必要的協助及便利,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文件,受托方須無條件同意,并無條件承受。
第五條收益分配權
1、代持股份項下的股份收益(含利潤分紅、送配股等),由甲方享有。乙方僅以自身名義代甲方持有該代持股份所形成的股東權益,而對該等出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權或處置權(包括但不限于股東權益的轉讓、質押、劃轉等處置行為)。
2、如乙方代甲方收取標的股權產生的收益,收益為現金分紅的,則乙方應當在收到該等收益的當日,采用轉賬的方式將其轉交給甲方或由甲方指令安排。若公司在此期間進行送配股、增資,且甲方未放棄該權利的,則送配、新增的股權權屬甲方但仍登記在乙方名下,由乙方依照本協議的約定代持。
第六條轉讓股權
1、在公司工商登記注冊后,委托方不得抽回出資,但可以轉讓。
2、甲方有權對代持股份,按照自己的意愿進行處置,包括轉讓、質押等。乙方按照甲方意愿,配合甲方完成代持股份的相應處置。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處分代持股份(包括但不限于轉讓、質押等)。
3、甲方有權隨時要求乙方將股權轉讓己方成為目標公司實際股東,目標公司對此予以確認并認可,乙方需無條件配合甲方辦理相關工商變更事宜。
第七條剩余財產分配權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公司因某種原因解散并進行清算,如經清算后公司有剩余財產配,委托方有權取得公司分配的財產。
第八條 保密條款
本協議各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后仍然繼續有效。任何一方因違反該等保密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第九條違約責任
因乙方違背在本協議中所作出的承諾或違反本協議所約定的義務,則需向甲方承擔違約金人民幣 元,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賠償給甲方所造成的損失。
第十條爭議解決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委托方各成員與受托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協議簽訂地上海市 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他條款
1、本協議自委托方及受托方簽字、目標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協議各方友好協商解決。各方協商一致簽訂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同等法律效力。
3、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讓其在本協議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4、本協議正本一式二(2)份,協議各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簽字):
日期: 年月日
乙方(簽字):
日期: 年月日
目標公司(蓋章):
日期: 年月日
